預查業務FAQ

「預查案件馬上辦申請書」可申請那些服務項目?

答:

  1. 申請人欄部分(申請人姓名誤繕或漏繕,而身分證字號正確者、身分證字號誤繕,而姓名正確者、戶籍地址或公司地址變更者、申請人變更(限三親等以內血親或配偶)、外商公司改派中華民國境內之負責人或申請人法人代表變更)。
  2. 公司名稱欄部分(變更公司組織或國籍別者、公司名稱繁簡體及數字大小寫字樣更正)。
  3. 所營事業欄部分(變更預查案漏列原所營事業、刪除已核准保留之所營事業項目,而不影響公司名稱標明之業務種類、增加五項以內之營業項目,而不影響公司名稱標明之業務種類)。
  4. 預查表遺失補發(電子核定書除外)。
  5. 延長保留期間(期間為1個月)。
  6. 其他欄部分(變更公司屬性、更正國外匯款使用英文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