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前文件

含有陸資的公司,辦理公司登記前,是否需先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許可呢?

答: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都要先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許可。相關細節請向該管詢問(電話:02-33435700)。(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