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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
投資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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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
投資審議
含有陸資的公司,辦理公司登記前,是否需先取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許可呢?
答: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都要先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許可。相關細節請向該管詢問(電話:02-33435700)。(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73)
上線日期 : 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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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公司登記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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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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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