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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總覽

董事會會議

公司在資本總額的額度內以現金方式發行新股,要不要再另外召開股東會決議?以現金發行新股時應該由公司的哪一個機關作決議?決議的方法為何?

答:公司在章程訂定的資本總額額度內以現金來發行新股時,依據公司法的規定,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行之,無須另行召開股東會,而董事會的決議方法,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公司法§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