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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總覽

停業


公司申請停、復業應於何時申請?

答:公司暫停營業1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止營業前或停止營業之日起15日內申請為停業之登記,並於復業前或復業後15日內申請為復業之登記。但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核備者,不在此限。(公司登記辦法§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