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FAQ

是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需要請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有規定應該在什麼時候完成嗎?違反規定會有處罰嗎?會罰哪些人?

答:依照現行法令規定,在會計年度終了日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的資本額)達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包含3,000萬元)。
  2. 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1億元(包含1億元)。
  3. 參加勞工保險員工人數達1百人(包含1百人)。
財務報表在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的前,必須先經過會計師查核簽證。 應該辦理財務簽證而沒有辦理財務報表簽證,或者是在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後才辦理財務報表簽證的公司,會對公司年度決算完成日至股東同意日或股東常會召開日期間的公司全體董事處罰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公司法第8條、第20條、本部107年11月8日經商字第1070242534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