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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鎖性公司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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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鎖性公司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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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人數50人,是法人?還是自然人?可以外國人嗎?有比例的限制嗎?
2.若股東超過50人,主管機關如何勾稽?不變更為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會有罰則?
3.另公司法第356之1條第2項股東人數,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社會經濟情況及實際需要增加?其計算方式及認定範圍?
4.若公司原股東人數為49人,其中1人死亡,因繼承轉讓時,導致股東超過50人怎麼辦?繼承之限制是否需要在章程上訂定?
5.關於公司法第356條之3第2項及第3項中有規定勞務出資的「一定比例」,請問這「一定比例」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