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證明項目有公司名稱、資本額、代表人、公司所在地、核准設立登記日期、所營事業、公司統一編號。如果需要所營事業之證明,請於申請書註明,又已代碼化之所營事業部分,公司得免翻譯,如果有未代碼化的部分,請逐項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