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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FAQ

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其額度有無上限?

答: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限制請依公司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
按公司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公司之資金,除(1)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或(2)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於公司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之短期融通資金情形中,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關聯法條:公司法第15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