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法人股東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要刊登股東會相關訊息?發放股利時,有無停止過戶期間或增資基準日之限制?
答:
單一法人股東之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公司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包含停止過戶期間;公司之增資基準日與股東會之召開程序無涉,且單一法人公司發行新股時,本應確認增資基準日。
- 單一法人股東之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公司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包含停止過戶期間:按公司法第128條之1第1項規定:「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上開規定公司股東僅一人,自無成立股東會之可能,爰明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公司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又僅有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之股份有限公司,倘股東無變更者,並無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之適用(經濟部92年8月25日商字第09202174830號函參照)。準此,所詢第172條第5項所定股東會列舉召集事由主要內容之通知方式,以及第165條有關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等規定,均屬有關股東會之規定,於單一法人股東之公司,且股東無變更者,自不適用之。
- 公司之增資基準日與股東會之召開程序無涉:又增資基準日係判斷變更登記事項時點及於資產負債表認列股本之依據,與單一法人股東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代行,兩者係屬二事;單一法人股東公司於增資時本應確認增資基準日。
關聯法條:公司法第128條之1第1項、公司法第165條、公司法第172條第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