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FAQ

有限公司年度財務報表應經股東承認嗎?

答: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應依造具公司法第228條之各項表冊,分送各股東,請其承認;至遲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分送。表冊送達股東後逾一個月未提出異議者,視為承認(公司法第1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