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FAQ

不能於股東會以臨時動議提出之議案為何?

答:股東會決議之議案涉及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185條第1項各款之事項,應在股東會召集通知之事由中列舉;未列舉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