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FAQ

法人百分之百轉投資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與孫公司間之董事或經理人兼任時有沒有競業限制?

答:A公司同時持有B公司及C公司100%之股份,又C公司轉投資D公司持有100%股份。於B、C、D公司為A公司100%直接、間接持股之公司,在法律上各公司雖為獨立法人格公司,但在經濟意義上則為一體,彼此之間並無利益衝突可言。爰此,BC公司間(平行關係)與AD公司間、BD公司間(垂直關係),倘有董事或經理人之兼充行為,不構成公司法第32條、第209條競業行為(102年1月7日經商字第10102446320號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