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FAQ

法定盈餘公積可以發給股東現金或股票嗎?

答:法定盈餘公司超過實收資本額25%之部分,可經股東會之特別決議發給股東新股或現金,發給股東股票或現金後之法定盈餘公積餘額至少應保留實收資本額25%之額度(公司法第241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