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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樓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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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樓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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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涵蓋範圍及應配合遵守之規定
確認客戶身分與留存紀錄程序
交易申報與通報程序
其他應遵循事項
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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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
不配合主管機關的查核,會有處罰嗎?
答:依「洗錢防制法」第6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之執行。銀樓業者如有規避、拒絕或妨礙主管機關查核者,依同條文第5項規定,會被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上線日期 : 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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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商業環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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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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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