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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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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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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第2項),只有提到若有七項各款情事之一,不得充任有限合夥之「普通合夥人」,並未提到「有限合夥人」,是否有七項各款情事之一時,仍可擔任有限合夥之「有限合夥人」。
答:可以,有限合夥人並沒有消極資格之限制。
上線日期 : 1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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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公司登記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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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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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 424